对小微企业暂免征税应转为永久政策,并应明确惠及所有个体工商户和小微企业;增值税和营业税起征点水平也应大幅提高,第一步可从目前的月销售额2万元提至5万元
中国生计多艰的小微企业主们或可感到慰藉:7月24日,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,从今年8月1日起,对小微企业中月销售额不超过2万元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和营业税纳税人,暂免征收增值税和营业税,并抓紧研究相关长效机制。此政策将惠及600多万小微企业,如能长期化并推而广之,对中国未来经济发展意义重大。
在经济增速持续回落、并有继续下滑迹象时,中国政府坚持采取积极的财政政策。不同于过往的大幅举债、扩大投资,决策者在简政放权的同时,进一步减免税费,以激发民间经济的活力。这种宏观政策导向,与“供给学派”的主张相类似,是“放水养鱼”的务实之举。
经济学常识告诉我们,加税可能对企业投资带来“挤出效应”,减税则有利于民间投资和消费增长。不过,本次对小微企业减税,按每月最高限额2万元大致测算,一年减税最多400多亿元,从8月始则年内仅减130亿元左右;加上今年营业税改增值税(即“营改增”)的试点进一步推开,预计可减税1200亿元,在总规模达12万亿元左右的年度公共财政收入中,合计占比仅1.1%。因此,为确保稳增长、保就业的宏观政策底线,政府减税的力度还应加大。
当前中国经济的内部失衡,主要由于投资过高、产能过剩和消费不足,全面降低位居收入首位的增值税可称对症下药。增值税最终由消费者承担,降低税负有利于促进消费,继而刺激企业投资和生产。如果按有关专家建议,将增值税基本税率从17%暂降至15%,即可减税5000多亿元,对经济的带动作用将十分显著。
当然,中国政府今年以来手头并不宽裕,需要花钱的地方不少,而财政收入增长却低于预算目标。全力完成今年的预算收入,仍是中央政府的不二选择。一方面出台减税政策,并承诺不收“过头税”,一方面又强调完成收入目标,二者的矛盾显而易见。但是,这些困难不应成为反对减税的理由,因为政府有化解矛盾的足够的手段和空间。7月24日的国务院常务会议重新强调盘活存量财政资金,正是缓解财政收支矛盾的可行之道。目前国库沉淀和以定期存款形式存在商业银行的财政资金,合计近4万亿元,如能盘活一半,则不仅可弥补收入缺口,还可追加1万亿元的减税规模,这也有助于让试点中的“营改增”扩大行业范围并更快地推向全国(参见本刊2013年第26期社评“整治‘部门自肥’可提振经济”)。
应当承认,当前对小微企业暂免税收并着手建立长效机制,不仅与积极财政政策相契合,更体现了中央政府支持企业的诚意与决心,是一项扶持民间经济的长期战略举措。小微企业和中型企业多为民营企业,是创新的源泉,也是解决就业的主渠道。呵护这些企业,就是培育中国经济的未来。
在成熟市场经济国家,小微企业的税收优惠属基本制度安排,免税、低税及补贴政策非常普遍。比如,芬兰是典型的高税负国家,但个人创业和小微企业的税负很低,很多初创小微企业不但无需缴税,在创业前两年还可获得医疗保险和生活补贴,全无后顾之忧。芬兰经济在国际上具有很强的竞争力,其对创业和小微企业的低税和补贴制度是重要原因。
借鉴国际经验,中国极有必要建立支持小微企业的税收制度,而且支持力度应进一步提升。本次对小微企业暂免征收的优惠政策,可在不久的将来转为永久政策,并明确将惠及所有的个体工商户和小微企业。在现行税收政策中,低于起征点的个体工商户可免征增值税或者营业税,但若注册为企业,这一政策就不再适用。这种以经营组织形式、而非经营规模区别对待的税收政策,违背了税收“量能负担”的原则,必须加以修改。
此外,增值税和营业税起征点的水平也应大幅提高,第一步可从目前的月销售额2万元提至5万元。须知多数从事加工制造和商品经营的小微企业,利润率在5%-20%之间,从事服务业可能稍高。如以起征点销售额2万元予以免税,只是在生存临界点有些许改善,多数企业运营仍会相当艰难,故提升起征点大有必要。
中国的企业税负过高早已广受诟病。财政部网站近日公布的一份官方研究报告称,当前中国企业税费负担较重,综合考虑税收、政府性基金、各项收费和社保金等项目后的税负高达40%左右,超过OECD国家的平均水平。这是官方首次公开透露中国宏观税负数据,并承认“企业税费负担较重压缩盈利空间,导致运营风险较高”,足见政府宏观部门已深悉减税之必要。以中国国情,减轻税负,应成为一项长期的全局性政策,而惠及小微企业的第一步必须走好。■
(本文为2013年7月29日出版的财新《新世纪》周刊第29期社评)
英文相关报道参见:http://english.caixin.com/2013-07-31/100563526.html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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