转发下周一新世纪周刊之社评,谈涨薪潮冲击中国制造业时,政府应当做什么
【财新观察】减税与加薪
珍惜“中国制造”,政府应减轻企业税费负担,为制造业让出提薪空间,缓解转型之痛
近来广为公众关注的富士康员工坠楼、南海本田罢工等劳工事件,均以企业承诺大幅提薪暂告平息。从目前态势看,一波“涨薪潮”很可能会在中国制造业涌动(参见本期封面报道“涨薪冲击波”)。当前舆论多集中于如何在冲突中寻求劳资间的平衡点,但是,如果更着眼于全局,应当承认劳工加薪须与企业减负相同步。非如此,不能保证中国经济平稳发展。
日前,李克强副总理在《求是》发表的文章再度提出“要积极稳妥地推进税制改革”,“减少收费,均衡税负”,全国人大财经委也有“减负加薪”之议,我们深以为然。
应当看到,中国已经进入劳动力成本面临全面重估的新时期。这不仅表现为工人要求提升薪资,更重要的是劳动力供给曲线已发生重大变化,其增长将在“十二五”时期进入“平台期”。劳动力价格具有持续上升的内在推动力。随着劳动力供应由过剩转向均衡甚至短缺,劳动力价格渐渐改变政府划定最低工资线、企业主导薪资水平的方式,价格调整压力改由自下而上传递,怠工乃至罢工,便是其极端的表现形式。
与此同时,中国制造业利润率之薄众所周知。金融危机后,有些出口行业已达盈亏平衡点。如果“涨薪潮”果真蔓延开来,加薪幅度过大而税负不减,必将给企业带来过大压力,影响整个制造业的生存与发展。经过30余年的努力,中国制造业已经拥有庞大的规模、辽阔的出口市场、可观的资本和知识积累,正处在发展、升级和转型的艰难时期。以制造业对国人就业的贡献以及对中国工业化、城市化的贡献计,珍惜“中国制造”至为关键。故此,政府通过减轻企业税费负担,为制造业让出提薪空间,有助于缓解转型之痛,可谓利国利民之举。
近年来,中国在事实上已经成为税负偏重的国家。1994年分税制改革实施,基于当时的低征管水平,中国在名义税率设置上“宽打窄用”,普遍偏高。随着征管率不断提高,企业和居民税收负担也随之加重。如果说,狭义税负尚可勉力负担的话,那么,将税收与种类繁多的收费、基金等加总,自1998年至2008年,政府全口径收入占国民收入的比重已从20%左右上升到32.2%,超过美国、韩国、瑞士等国家,接近OECD(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)国家36.6%的平均值。
世界银行调查显示,人均GDP在750美元左右的偏低收入国家中,税收负担率应在20%左右;人均GDP在2000美元以上的国家,税收负担率应在23%左右;人均GDP在1万美元以上的国家中,税收负担率应在30%左右。如今,中国人均GDP2008年才超过3000美元,政府收入却已达发达国家的水平,实在是太过超前而应当调整了。
为维护中国经济发展、社会稳定的大局,减轻增值税、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等税负的政策可先行出台。与此同时,清理地方非税收费也应拿出措施,力见实效。当今地方政府部门对企业名目繁多的收费已成顽疾。据估计,2008年按全口径的财政收入计算,政府的非税收入比重约占44%,比例之高在国际上罕见。这不仅抑制了企业再投资,也严重限制了劳动收入的提高,不利于居民消费的增长,眼下必须痛下决心加以清理。在减税费的同时加薪,方可有效应对劳动力价格上升的局面。根据专家测算,未来政府财力完全可以承受减税。
当然,政府为企业减负并非单纯的税费调整,还必须增加民生支出、压缩政府行政经费。而且,在减轻企业税负的同时,也应考虑减轻个人所得税。这些改革举措本质上是国民收入分配的调整,不仅会引致政府收入的数量变化,还具备结构调整的实质性含义。特别是中国劳动密集型的制造业企业多聘用外地农民工,而企业所在地政府有限的公共服务恰以户籍制度为基础和依据,基本不覆盖这一群体。如要改变政府欠账企业还、甚至个人背的现状,推进公共财政还需加速度。
中国经济发展的道路还很长。30年前,中国是低收入国家,现在也只能算是低中等收入国家。目前中国遇到的很多问题,应力求在发展和改革中解决—发展仍然是硬道理,改革更离不开价、费、税整体改革的全局。当前制造业领域的加薪压力和劳资冲突,应当放到这样的大格局中去认知。有此,在震动和忧虑之后,才能看到前进的方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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