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从“官二代”而 “富二代”,腐败官员手中的权力家庭共享、权钱交易的消极现象,正是机会不均最显著的表现,引起公众极大的愤慨

近年来,中国官员亲属子女的特权现象受到海内外舆论广泛关注;一有事端发生,互联网上便以“官二代”概而论之,每每物议汹涌,民怨沸腾。治理特权已迫在眉睫。

中国的古代社会曾经长期实行权力等级制,有权就有一切,即所谓“普天之下,莫非王土;率土之滨,莫非王臣”。德国社会学家马克斯·韦伯曾概括为“家产官僚制”的历史传统。纵使如此,在中国的传统政治文化中,当权者对于自己后代的腐化堕落是十分警惕的,特别是在王朝更替之初,统治集团采取从道德教化到制度约束等一系列办法,力图规范后代的行为。在专制世袭制度下,比如在清朝,“八旗子弟”的特权是通过继承实现的,但为了确保帝业“既寿永昌”,朝廷还是确立了一套很严格的约束之法。

中共在革命时期,高举反封建、反特权的大旗,赢得了民心,夺取了政权。建政后,一直采取有力措施废除权贵特权,践行“为人民服务”的理念,以避免红色江山断送在后代人手里。不过,新中国曲折走到今天,告别“家产官僚制”的历史传统并不容易。特别是最近一些年,官员亲属子女凭借权力谋取特权地位的现象一再发生,说明“文革”结束后中央领导层曾高度警惕的专制遗毒并没有彻底消除。同时,在新的市场经济环境中,所谓“官二代”谋求特权地位的现象,呈现出远比以前复杂的局面。

由于缺乏有效制约,政府权力无限放大,广泛介入市场过程。这种权力很容易资本化,成为市场上的特殊主体。不少人凭借这种资本化权力的福荫,获得了巨大的经济利益。对腐败现象的分析显示,领导干部腐败常常牵涉整个家庭,家庭或家族成为腐败蔓延的场所。

公众注意到,在一些腐败官员的家庭内部,已然形成了一定分工,复制着社会上盛行的权钱交易。一个贪腐官员周围,定然簇拥着众多“权力承销商”,其中有妻子、子女,也有七大姑八大姨,以及形形色色的其他掮客。他们或明或暗地将权力转售出去,兑现为属于自己的商业利益。由于有商业网络作后盾,权力获得了滋养,有资本去追逐更大的权力。于是,在一个家庭内部,完成了权钱的循环,“官二代”往往还是“富二代”。由于兼具权贵和富豪两种属性,这些第二代们更显得言行乖张,忘乎所以,社会影响极为恶劣。

到2011年,中国的基尼系数已经突破0.55,远超国际公认的0.4的警戒线。收入分配不均已成为严重的社会问题。而收入不均之源正是机会不均,主要是因为权力造成的机会不均。从“官二代”而 “富二代”,腐败官员手中的权力家庭共享、权钱交易的消极现象,正是机会不均最显著的表现,引起公众极大的愤慨。

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薄熙来因“涉嫌严重违纪”被中央纪委立案调查,彰显了中共从严治党的根本要求和依法治国的执政理念。但是,此事发生,很难让人不想到当年的陈良宇案。同为政治局委员,陈良宇滥权受贿的行为,直接发生在其妻、子和胞弟身上。从目前薄熙来事件之端倪,已可知其妻薄谷开来竟因“经济利益”,涉嫌故意杀害了外国公民,情节更令人惊悚。

如何有效约束领导干部的亲属子女,已成为执政党和国家面临的重要挑战。无论是党纪还是国法,都非常明确地要求领导干部不能搞特权,不能以权谋私——仅仅要求领导干部亲属子女不得经商的规定就达40多项,然而,从目前严峻的反腐形势来看,只有规定和教育还远远不够。制约权力、强化监督,从根本上终结“家产官僚制”,需要标本兼治的强力行动。

当前,首要之举还是要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。领导干部的申报制度已经实施有日,但申报后并不公开,甚至同级领导也无从知晓,更谈不上公众和社会舆论的监督。有些人总是以“条件不成熟”为由阻扰公开,这纯属遁词。历史和现实的教训非常深刻。推进领导干部申报公开制,应尽快迈出实质性的一步。比如,可以从新拟任领导干部开始,实行财产公开,逐步扩大范围,最终覆盖所有层级的官员。

就长期而言,必须通过加强法治和监督,约束政府的权力,特别要严格限制政府的任意权力。权力本身有扩张冲动,不受限制的权力,为官员带来过多的寻租和设租机会。部分“官二代”所滥行之特权,本质上只是上代人这种不当权力的延伸。只有依法治国,制约政府部门和官员的权力,才能降低其干预能力,减少权力的货币价值。坚持法治又必须与舆论和社会的监督相结合。一个在法治约束下有限而且有效的政府,一个受到充分监督从而廉洁自律的政府,才能使国民看到希望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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胡舒立

胡舒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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财新传媒创办人,现任财新传媒社长,中山大学传播与设计学院教授,中国人民大学新闻学院兼职教授。 胡舒立为“全球联合之路”(UWW)全球理事会成员,同时担任路透采编顾问委员会委员,以及 国际新闻记者中心(ICFJ)顾问委员会委员。 胡舒立于 2016 年 5 月获颁普林斯顿大学荣誉法学博士学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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